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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已许可的3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移动式(野外)探伤。公司现有3台X射线探伤机(1台XXGHZ-3505、1台XXG-3005、1台XXG-2505),将同时用于室内固定探伤或现场移动探伤。
移动式X射线机贮存于公司厂区3号车间厂房固定探伤室内,危废贮存场所:依托公司现有危废贮存间暂存废定/显影液、废胶片等,危废贮存间位于2号车间厂房南侧。
项目移动式探伤作业工作场所位于海西州及周边地区各项目现场,为流动作业,探伤场所不固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4月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已许可的3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移动式(野外)探伤。本项目2025年3月26日取得了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西生环审〔2025〕24号)。
项目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环保投资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分区管理:本项目已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要求及环评报告预测结果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划分,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区域划为控制区,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区域划为控制区。
2、项目已配备了“当心电离辐射”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的警告牌,现场探伤期间放置在控制区边界处;已配备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现场探伤期间放置在监督区边界处;已设置安全员在探伤期间进行巡视,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及无关人员进入监督区。
3、公司已配置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和声音提示装置,可以和探伤机进行联锁。可保证控制区所有边界都能清楚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夜晚作业时,现场探伤在控制区边界处放置警示灯进行警示。
4、公司已为本项目配备了2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已通过考核;2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铅防护服(包括铅衣、铅眼镜),防护铅当量均为0.35mmPb,用于辐射工作人员探伤期间防护;2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2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定期进行了在岗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均可从事放射性工作,并已建立健康档案。
5、本项目3台X射线探伤机不同时使用,且仅配备1个探伤作业班组,依托原有的1台IA-V2型辐射检测仪,用于探伤现场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定及日常监测,并已按照要求进行检定;本项目依托使用公司原有2台直读式个人剂量报警仪,工作人员在整个探伤过程均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
6、设备储存场所(探伤室)入口已安装防盗门,钥匙由专人管理,设备储存场所门口设有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储存场所内张贴有设备存放、领用、看管相关规章制度。需要领取/归还设备时,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本项目探伤设备存放后,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7、⑺ 公司原有危废贮存间实际建设及管理情况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废贮存间贮存。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公司已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日常辐射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单位辐射安全工作。
2、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制订了《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内含:《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及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操作规程》《X射线探伤机管理制度》《检测操作管理制度》《暗室管理制度》《评片管理制度》《X射线探伤机工作场所监测制度》《辐射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检测档案管理规定》《辐射监测方案》《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探伤机警示信号灯使用制度》等用于指导公司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
3、公司已编制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在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 632801-2024-101-L。
4、本项目2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个人剂量计,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每季度送检一次);辐射工作人员均已按照公司制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从事放射性工作,已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均一致,未发生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XXGHZ-3505型X射线探伤机正常工作状态下,移动式探伤工作场所划定的控制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8.8~9.7)μSv/h,监督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1.3~1.4)μSv/h,操作位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8.0μSv/h。
XXG-3005型X射线探伤机正常工作状态下,移动式探伤工作场所划定的控制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5.0~7.9)μSv/h,监督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52~1.3)μSv/h,操作位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6.0μSv/h。
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正常工作状态下,移动式探伤工作场所划定的控制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8.0~11)μSv/h,监督区边界处监测点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1.1~1.5)μSv/h,操作位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7.8μSv/h。
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数据估算,本项目涉及的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62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04mSv,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职业照射限值和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
五、验收结论
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西生环审〔2025〕24号)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监测记录存档。
2、每年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公示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
举报电话:13997392048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EY65OinqL5SjxJRM35pxQ?pwd=ruye
提取码: ru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