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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横白界110kV输变电工程(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25 丨 阅读次数:687

2020年8月7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长泰国际大酒店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榆横白界110kV输变电工程(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榆林市环保局横山分局、榆林供电局(建设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共9人。验收会议由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榆林市环保局横山分局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调查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榆横白界110kV输变电工程包括:⑴白界110kV变电站位于榆林市横山区白界乡,榆横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09.685832°,北纬38.130462°,变电站内安装有2台31.5MVA主变(户外型);⑵110kV白界变π接沙河变~马扎梁变输电线路起点位于白界110kV变电站,终点位于沙河变~马扎梁变110kV线路双π接点,π接白沙线处,终点地理坐标为,π接白沙线处,东经109.675128°、北纬38.151808°,π接马白线处地理坐标东经109.673879°、北纬8.151629°,线路总长度3.27km,其中同塔四回架空输电线路4×2.9km、同塔双回输电线路2×0.27km,地埋电缆线路长0.1km。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8年5月,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榆横白界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31日以榆政环批复﹝2018﹞71号文件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经调查了解,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21日建设完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7万元,主要用于事故油池的建设和生态治理,占总投资的1.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对环评及其批复范围内的固体废物部分相应配套设施等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白界110kV变电站有2台31.5MVA主变,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14回;建设110kV输电线路1条,总长为3.27km,其中同塔四回架空输电线路4×2.9km、同塔双回输电线路2×0.27km,地埋电缆线路长0.1km,全线共用塔基14基。与环评阶段相比,实际建设中变电站站址未发生变化;输电线路沿榆横中小企业创业园区规划道路走线,因规划道路发生改变,输电线路走径也随之发生改变,因此,在实际建设施工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环保投资及占地面积和输电线路路径等内容发生了变化。根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环保投资、输电线路路径变更,未导致不利影响显著加重,判定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旧电池和变压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的废机油。

检修或事故状态下的废机油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变电站内按照环评要求建设30m3的事故油池一座,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含油污水榆林供电局下属榆林市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已委托神木市环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建设30m3的事故油池一座。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批复要求,本项目固废处置设施基本符合要求,为了控制和减少企业在生产期带来的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对污染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制定了相关环境监督管理计划。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基本满足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规范事故油池标识标牌和警示标牌,完善事故油池排气设施;

(二)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公示期: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21日

举报电话:15529999924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azcfs.com/

附件:榆横白界110kV输变电工程(固体废物)竣工环境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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