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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成达工业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22 丨 阅读次数:530

2021年12月7日,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指南,并对照《西安成达工业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由西安成达工业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持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工业园区振兴路5号西安成达工业锅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新建1座探伤室,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2、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13年5月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9月2日取得了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陕环批复〔2013〕430号)。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新建1座探伤室,使用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以及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新建1座探伤室,使用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开展探伤室内探伤及现场探伤。项目实际不进行现场探伤,只在固定探伤室内开展工作;2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有变化,但最大管电压和最大管电流以及曝光类型均无变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探伤室屏蔽设计符合辐射防护要求。

2、工作场所已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防护门及地面有警戒标识。

3、防护门外表面均张贴有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防护门上方及探伤室内部均设置了能够显示工作状态的警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与X射线探伤机联锁。

4、操作位及探伤室内部均设置了急停按钮,有急停标识,急停按钮与X射线探伤机联锁,确保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

5、探伤室已安装了机械通风装置,通风量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管道出口在探伤室顶部,未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工作期间持续开启通风。

6、公司配备了1台X、γ辐射剂量率仪,已按要求检定,配备了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7、本项目配备2名辐射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佩戴了个人剂量计,已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并参加了X射线探伤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

8、公司已与陕西宏恩等离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探伤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及废胶片暂存于洗片室内,转运至公司危废库,由该公司回收处置。

9、公司已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质检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对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负总体责任,制定了相关制度,定期安排辐射安全的相关检查,指挥、协调和处理事故等。公司已进行了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在实施中不断改进。

四、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工况下,探伤室墙和入口门外表面30cm处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08~1.94)μSv/h,周围人员活动区域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08~0.15)μSv/h。

监测结果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4.1章节“防护安全要求”,即“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满足: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2、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mSv。估算结果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1.1.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的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2006)中4.1.2“屏蔽设计应充分考虑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和范围、装置的工作负荷及室外情况。在进行屏蔽墙设计时可取公众剂量约束值0.3mSv/a”的公众剂量约束值的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核查及听取汇报,本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岀的各项防护措施。辐射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9日

举报电话:029-8618019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PZWDun4Vwyox1Dxv-_c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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