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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榆林市气象局根据绥德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绥德县名州镇卧虎山山顶绥德国家基准气候站内北侧二层办公楼楼顶,为新建项目。项目新建1套X波段全固态双线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雷达系统主机设备、附属设备及其他三部分。
雷达发射机工作频率为9.3GHz~9.5GHz,本项目的发射/接收频点为9460MHz,峰值功率为500W,发射功率250W,天线增益为44.2dBi,天线塔采用角钢塔结构架设在屋顶,塔高1.9m,雷达天线底部距地面高度为8.5米。项目依托绥德国家基准气候站内现有办公楼闲置房间安装室内设备,不新建建筑;项目依托绥德国家气候基准站看守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看守,不新增工作人员。雷达设备24小时连续运行,年运行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0月,陕西天之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取得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文件,陕环批复〔2023〕108号。
项目于2024年6月13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5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6日。本项目目前工况稳定,各项环保措施运行正常。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均未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绥德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X波段全固态双线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相关协议、文件,结合《广播电视、雷达、卫星地球上行站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函〔2024〕489号),本项目建设地点、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建设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的变动未超过重大变动清单的要求,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雷达站运行中不产生生产废水,依托绥德国家基准气候站原有看守人员看守,不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污染源,不排放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雷达天线底座的伺服电机和主机机房散热空调外机。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雷达站依托绥德国家基准气候站原有看守人员看守,不新增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更换柴油发电机的机油和雷达蓄电池,并将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旧蓄电池带走进行处置。
(五)电磁环境
项目营运期辐射源为电磁辐射,产生电磁辐射的主要设备有发射天线。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及大气环境不排放污染物,监测结果表明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执行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验收组同意“绥德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0日
举报电话:0912-3282260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4jJiGIjKkfUBphhoVdRfw?pwd=82i8
提取码:82i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