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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指南,并对照《长安医院TaichiB型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由长安医院有限公司组织验收会议,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长安医院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厂家(西安大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特邀专家共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长安医院TaichiB型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核技术利用项目,是将医技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无下层)北侧放疗中心的一间预留机房改建为TaichiB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机房,购买、使用1台TaichiB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该设备包含1个6MeV医用加速器治疗头(等中心处最大剂量率1400cGy/min)、1个医用伽玛刀聚焦治疗头(内含18枚钴-60放射源,单枚放射源出厂活度为4.7×1013Bq,总活度为8.46×1014Bq)和1个CBCT图像引导系统模块(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64mA)。
2、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长安医院TaichiB型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批,批准文号为陕环批复〔2020〕47号。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TaichiB型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该设备包含1个6MeV医用加速器治疗头、1个医用伽玛刀聚焦治疗头(内含18枚4.7×1013Bq的钴-60放射源)和1个CBCT图像引导系统模块,以及本项目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TaichiB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目前已购置1台TaichiB多模式引导立体定向与旋转调强一体化放射治疗设备,已竣工且完成调试,已配备了防护用品,制定了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安装使用场所及设备参数基本一致,其中仅加速器治疗头的等中心处剂量率增加,但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原机房预留有U形穿墙地沟,设备电缆均通过预留地沟进去机房。通风口分别位于机房北墙和屋顶上方东北角,成对角线方向。机房内已安装新风系统和管道轴流风机,通风量为3700m3/h,设备机房体积约为212m3,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少于4次,可以满足通风需求。
2、机房门外已张贴电离警示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伽玛聚集头外表面已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治疗室内已设置紧急开门按钮。
3、已安装门-机-放射源联锁设施。
4、机房门口安装有指示加速器、放射源工作状态的讯号灯,且以黄色或橙色信号指示出束治疗,绿色信号指示非出束状态,红色信号指示紧急终止非预期运行状态。
5、已配置了控制室与患者进行信息联络的对讲装置,便于治疗过程中观察患者状态和进行信息联络。
6、应急指示灯布置:机房已设置应急指示灯和疏散指示灯。
7、本项目放射源属于I类放射源,已安装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
8、治疗室的迷道入口处及靠近治疗机的东、西两侧、南侧迷道内墙正对治疗机的位置均已安装3个紧急停机按钮及1个巡检开关。
9、控制台设置有紧急停机开关。
10、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个人剂量计,并按要求佩戴。本项目已配置6名放射工作人员,保证治疗过程中至少有两名放射治疗工作人员。
11、放射工作人员已经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设备专业知识的相关培训,并已考核合格。
12、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6台EPM02型个人剂量率报警仪;已配备了3套个人铅防护用品,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已配备了1台WF-PMR-102型便携式剂量仪X、γ辐射测量仪,仪器已检定。
13、医院已成立了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并指定辐射管理人员职责。同时,医院也成了放射事故应急小组,负责辐射防护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措施的落实、实施、负责辐射事故报告工作。
四、验收监测结果
1、经现场监测,60Co放射源置于贮存位置时,伽玛刀机头屏蔽体外表面5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3.99~22.6)μSv/h,外表面6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674~5.42)μSv/h,外表面1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323~3.52)μSv/h。
依据《便携式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JJG 393-2018),使用137Cs为参考辐射源时,空气比释动能和周围剂量当量换算系数取1.20Sv/Gy。
伽玛刀机头屏蔽体外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1-2004)中“放射源置于贮存位置时,放射源防护屏蔽周围杂散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的限值为:距放射源防护屏蔽表面5cm的任何可接近位置不大于0.2mGy/h,距放射源1m的任何位置上不大于0.02mGy/h”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满足《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8-2005)中“非治疗状态下设备周围的杂散辐射水平:距设备外表面5cm处≤200μGy/h,距设备外表面60cm处≤20μGy/h”的要求。
放射治疗系统(伽玛刀治疗模式下),机房墙体、防护门外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02~0.107)μSv/h,操作位、线缆口外30cm处、机房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03~0.106)μSv/h。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1-2004)中“治疗室的墙壁及顶棚必须有足够的屏蔽厚度,使距墙体外表面30cm的可达界面处,由穿透辐射所产生的平均剂量当量率低于2.5μSv/h”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满足《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8-2005)中“治疗室建筑应有满足防护要求的屏蔽厚度,保证在距治疗室墙体外30cm可达界面处因透射产生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一般应不大于2.5μGy/h”的要求。
放射治疗系统(加速器治疗模式下),机房墙体、防护门外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21~0.430)μSv/h,操作位、线缆口盖板上表面、机房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25~0.140)μSv/h。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6-2011)中“在加速器迷宫门处、控制室和加速器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放射治疗系统(在加速器治疗模式下、伽马刀治疗模式下)机房外辐射水平均可以满足《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中“治疗机房墙和入口门外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的要求。
放射治疗系统(CBCT扫描模式下),机房墙体、防护门外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14~0.119)μSv/h,操作位、线缆口盖板上表面、机房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14~0.119)μSv/h。监测结果可以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b)CT机机房墙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2、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量说明和现场监测结果,估算出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251mSv,公众个人年有效剂量为0.012mSv,估算结果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1.1.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的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该项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照射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核查及听取现场汇报,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岀的各项防护措施。环保设施运行良好,辐射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照射剂量满足相关剂量限值约束要求,环境管理制度较健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无“不得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7日
举报电话:1809229126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验收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wFeydD-uWfhrlmZ_stvHQ
提取码:cj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