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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22-05-27 丨 阅读次数:668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5月26日,由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持,在西安市召开了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特邀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 6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主要成员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查看了验收现场检查的影像资料,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本项目使用1枚中子管,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为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境内长庆油田各采油厂的采油井井场。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22年2月21日取得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2〕6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1枚中子管在采油井井场使用时采取的相关辐射防护措施、配备的辐射防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一致。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公司各测井小队均配备1台X-γ辐射检测仪,1个污物箱、2套个人防护用品(0.5mmPb铅衣、0.5mmPb铅帽、0.5mmPb铅眼镜),放射性测井工作人员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本项目测井小队在上述防护用品的基础上,另外配备了1台中子剂量率仪,并为中子管操作人员配备了2个γ、中子剂量报警仪。

(二)公司与中子管生产厂家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奥华)签订了《中子管贮存回收协议》,中子管委托西安奥华保管,中子管退役时产生的含氚靶废旧中子管由西安奥华回收。西安奥华已制定了《库房物资管理规定》,为内部受控文件,规定了中子管贮存的环境条件、出入库的全过程以及标识、台账的登记。门口设置了门禁。

  若测井地点距离较远,中子管不能及时返回西安奥华贮存时,中子管将在测井车内临时暂存,由测井小队加锁看护,确保中子管的安全。

(三)中子管运输时装入专用仪器箱,放置于测井车尾部绞车内,距离控制室约1m,运输过程中车厢上锁,确保中子管安全。

(四)公司已制定了《中子管操作规程及管理要求》,测井工作现场将井口周围30m范围内设置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及相关警示标识,除中子管操作人员以外的测井队人员距井口30~50m,安全员在控制区边界巡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区。由于本项目中子管在井下工作,且经现场监测控制区边界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基本降至辐射环境本底水平,因此控制区外不再划定监督区。中子管下井深度200m以内严禁通电,下至目的深度时给中子管通电,测井完成后,中子管断电后1h提升出井,每次出井后对中子管表面0.1m处进行监测,剂量低于1μSv/h后,清洁外钢管,擦拭废物放入专用污物箱中,拆卸中子管,装箱和搬运。

(五)本项目中子管操作人员已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以上人员已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未见疑似放射病或职业禁忌症”。操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

(六)公司于 2022 年 3 月调整了相关管理委员会,落实了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已制定了放射性测井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七)本项目中子管通电工作时位于井下,中子管关闭 1h后提升至井口,井口基本处于较开阔的场所,扩散条件较好,少量臭氧和氮氧化合物会迅速扩散,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八)本项目中子管出井后擦拭废物为废弃的含油抹布,暂时放入专用污物箱中,测井结束后由测井车运回公司,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测井工作场所控制区边界非中子透射导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 0.094μSv/h,中子透射导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均低于仪器测量下限 0.1μSv/h。对照测井工作场所井口操作位本底值(0.092μSv/h),控制区边界处非中子透射导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基本降至辐射环境本底水平。

  中子管关闭 1h后出井,中子管表面 0.1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 0.394μSv/h。监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附录 A2.3 的相关规定,即 “c)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 0.1m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不超过 1μSv/h”。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中子管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0.1078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0.25×10-3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 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按照验收组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后,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

六、建议与要求

(一)按照本次验收组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编制辐射安全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于次年 1 月 31 日前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4日

举报电话:029-8618019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6p-34Xuo0li2y4HiRLTKw  

提取码:wu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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